各学院:
根据浙教办学[2003]20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精神,我处即将开始一年一度的学生(三本生由钱江学院统一办理)“火车票优惠卡”(以下简称“优惠卡”)办理与充值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级新生“优惠卡”的办理
1.办理“优惠卡”应具备的条件:学生家庭所在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学生没有工资收入;
2.“优惠卡”申报:凡符合以上条件的2008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包括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办理,并如实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登记表》(以下简称“表格”,附件1);
3.各学院审查后,做好统计工作,并将“表格”于9月19日前报学生处审核;
4.我处根据各学院上交“表格”与学生证的先后,在9月28日前陆续将学生“优惠卡”发到各学院(并张贴在学生证上)。
二、老生“优惠卡”的充值与更新
1.“优惠卡”充值:根据“优惠卡”的使用规定,每学年须充值后方能确保正常使用。请各学院于10月10日前将本院需要充值的“优惠卡”收齐后,到学生处预约办理充值手续;
2.“优惠卡”更新(即以旧换新):根据“优惠卡”的使用规定,只限“优惠卡”损坏、信息不全而造成无法正常使用的可以办理(“优惠卡”遗失的不予办理)。请各学院于10月16日前,将本院需要更新的旧“优惠卡”和统计“表格”(附件2)收齐后交行政楼116学生处办公室,统一办理;
3.更新“优惠卡”工本费7元/张;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将本“通知”信息告知全体同学(包括研究生),在办理过程中要认真细致,避免漏报、错报等现象的发生;
2.各学院需将所有办理“优惠卡”的学生证收齐后以学院为单位方可上交,否则不予办理;
3.在发放“优惠卡”的同时,告知学生要妥善保管,遗失的当学年不可再补;
4.“优惠卡”封装时带有强力不干胶,一经粘贴将不得揭下重贴,否则,购票时将有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 “优惠卡”空白电子表,可以在学生处网站“公告公示文件栏”中下载(http://xgb.hznu.edu.cn);
未尽事宜可向学生处贾晓萍老师咨询,电话:28865062。
附: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登记表
二○○八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火车票优惠卡 办理 充值 通知
送:各学院、有关部门
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处 2008年9月1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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