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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2008]24号关于表彰杭州师范大学2007-2008学年“学长制”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08-11-27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强化对新生进入大学后的指导与引导,实现“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会发展”的始业教育目标,学校在2007级新生中全面实行“学长制”。

“学长制”实施以来,得到了各学院的重视。通过选拔高年级优秀学生骨干担任新生班的助理班主任,充分发挥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学长们在新生的学业辅导、生活辅导以及班级管理等方面积极工作,成效明显。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校“学长制”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经各学院申报,学校评审,决定授予理学院等8个学院“杭州师范大20072008学年‘学长制’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理学院韦苇等28位同学被评为优秀学长,授予“杭州师范大学20072008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解放思想,扎实工作,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各学院和全体学长进一步围绕建设一流目标,以生为本,努力进取,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学长制”工作而努力。

 

附:

1.杭州师范大学20072008学年“学长制”工作先进单位

     理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初等教育学院、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人文学院、政治经济学院、

美术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2.杭州师范大学20072008学年“学长制”工作先进个人

人文学院:洪秋昱、吾珍珍    

理学院:韦  苇、翁一平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院:陶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李因来

信息工程科学学院:吕        

音乐学院:   路、郑 

体育与健康学院:胡丹华、仇英婷

美术学院:黄  尉、施梦丹、鲁 

外国语学院:胡国娣、刘春欢

政治经济学院:张修明、黄英瑶

法学院:林 

教育科学学院:丁珊珊、许璟蓓

初等教育学院:沈荣琴、孙晓燕

临床医学院:陈圆玲、赵 

护理学院:郑晶晶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刘景君、丁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表彰  学长制   先进   决定

发: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有关部门

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08112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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