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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生暑期留校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09-06-22

各学院:

为做好学生暑假期间留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下沙校区同学暑期留校在下沙校区, 玉皇山校区、古荡湾校区同学暑期留校工作由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与后勤住宿服务公司协调安排。

2.为确保留校工作有序、安全进行,留校学生暑假期间的住校一般相对集中安排(时间:72820)。

3.暑期留校首先满足同学考研复习、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的需求,各学院要从严掌握学生留校人数,涉及改造学生公寓原则不留宿。

4.符合申请暑期留校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假期留校申请表》(可从学工部网站下载),交学院审批同意后,由学院统一报学生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集中备案后方可暑期留校。

5.学生申请办理暑期留校截止到628。各学院将汇总表于71交学生处,由学生处统一到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备案。

6.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培养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充分发挥留校学生干部的作用,在学生中建立完善有效的信息收集、上报、反馈机制。

7.暑假留校的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寓管理规定,强化自身安全意识,确实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不留宿外人。

                                    

 学生处

保卫处

后勤服务集团

2009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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