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促进勤工助学工作的更好发展,提高2010年学生勤工助学经费使用效率,依照《杭州师范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现对2010年度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做以下安排:
一、岗位设置要求
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类型主要有:行政助理类、教辅助理类、后勤服务类等,设岗的基本原则是:一切勤工助学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必须确保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岗位工作更能促进学生的能力提高和发展;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应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进行,原则上每月不超过40小时。
二、岗位申报流程
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实行“一学年一申报”(已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单位亦需重新申报),请各用工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核实现已设置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情况,进一步规范勤工助学的岗位名称、人数、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要求等,填写《2010年度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见附件,可至http://qgzx.hznu.edu.cn 下载),并请本部门分管领导确认。此文本表请于2009年12月10日前交至学生处行政楼111办公室,同时发电子表至hznuqgzx@163.com,逾期未申报的将视自动放弃处理。
三、岗位审批与人员上岗
1.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将对各用工部门申报的岗位进行汇总、审核,报学生处审批后确定我校2010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于
2.经学生处批准,各用工部门申请的勤工助学岗位,由学生勤工助学中心按照自愿、公平、公开、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原则择优录取。各用工部门可推荐原在岗人员,但是必须经过学生勤工助学中心统一面试录取。
四、岗位经费划拨
学生处根据审批后设立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和人数,核定2010年相关岗位经费,下拨至各用工部门,由用工部门对经费使用进行把关。经费一年度下拨一次,年底超支部分由相应用工部门自行解决。
请各用工部门认真做好2010年度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2010年度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
二○○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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