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积极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增强我校学生体质,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经校体委研究决定,本学期继续开展学生早锻炼活动,希望各学院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早锻炼活动的各项工作。具体活动要求:
1.活动对象:一二年级在校学生
2.活动时间:从
3.晨跑路线:从学校正门口开始,向东至红绿灯路口,然后向北至下一个红绿灯路口,再向西至学校北门结束。从北门返回进入校园,不得原路返回。(具体线路见图示)
4.晨跑要求:学生必须持一卡通先在校正门口东侧刷卡计时,至校北门刷卡计时结束,在规定时间完成,否则不计次数。每周跑2次,不得有冒名顶替、骑自行车、抄近路,一旦发现上报学校教务处、学生处,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奖惩办法:各学院晨跑时间按照公共体育部排定时间执行,以免单位时间内人数过多,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补跑的,每周不得超过3次。在保证每周2次的基础上,鼓励学生经常参加锻炼,鼓励学生多跑,并予以奖励。未按规定达到次数的,体育课平时成绩中的10分按0分计,超过规定次数的50%,平时分数加5分,超过100%,平时分加8分。
6.请假制度:保健课学生不用参加晨跑。
7.其他:文一路校区、古荡湾校区、玉皇山校区的晨跑活动由所在学院自行安排,具体要求按各学院相关规定执行,公共体育部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附表:各学院晨跑安排表
杭州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电子邮箱:xgbxsc@h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