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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在我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1-05-30

各学院:

根据杭州市征兵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从普通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征传6号)精神,今年我校在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一批士官,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招收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收标准条件

(一)年龄要求:招收士官对象为2011年普通高校男性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往届毕业生也可参加,但要符合专业要求;

(二)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根据文件要求,2011年我校护理学专业(630201)符合2011年招收士官条件;

(三)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按照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要优先招收党员、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曾服过现役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

二、       方法步骤

1.调查摸底。5月底前完成。请相关学院526前上报《杭州师范大学2010年招收士官意愿调查统计表》至武装部。

2.组织报名。5月底前完成。应届毕业生可以持学生处出具的证明,到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报名;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报名。526日前《杭州师范大学2011年招收士官报名毕业生名单汇总表》至武装部。

3.体检政审。615日前完成。按义务兵体检政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市征兵办统一开设体检站,采取封闭式、规范化体检要求组织应征对象上站体检。

4.专业审定。620日前完成。由区征兵办负责,会同教育部门、学校,认真核对报名应征学生专业名称、代码,严格查验本人学历、资格证书和学籍档案,并认真填写《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

5.审批定兵。6月中旬完成。由杭州市征兵办根据省征兵办下达的征集任务和专业种类,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会同校武装部,进行集体定兵。定兵后,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时间不少于5天。

6.签订协议6月底完成。由区征兵办、预招对象、学校武装部三方按照省征兵办统一印发的招收士官协议书签订协议,签名盖章,一式3份,三方各执1份。

7.办理手续710日前完成。批准入伍后,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征兵办通知入伍同学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注销户口,其家庭凭《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在当地享受军属待遇。

8.组织输送。8210日。

三、       要求

(一)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是确保军队拓宽士官来源渠道、优化士官队伍结构的实际步骤。各学院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领导、专人负责、搞好保障、狠抓落实。

(二)各学院广泛宣传从毕业生中招收士官的重要意义、标准条件、程序方法以及工资待遇、优待安置政策等,增强广大高校毕业生携笔从戎、保家卫国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切实形成关心、支持国防建设和重视招收士官工作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袁老师            址:行政楼113武装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28865063

 

附:

1.杭州师范大学2011年招收士官意愿调查统计表

2.杭州师范大学2011年招收士官个人申请表

 

 

 

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武装部

201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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