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
为推广和传播职业生涯规划理念,增强职业规划意识,提高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科学制定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以充分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技能与实践能力,适应就业环境,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届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大学生创业、就业实际情况,校学生发展与服务部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决定举办“杭州师范大学第三届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暨浙江省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以“规划人生 放飞梦想”为主题,以“普及规划知识,提升职业能力,打造优质人生”为宗旨。
二、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研究生)。
三、大赛安排
本次大赛采用学院推荐和个人报名方式进行,分就业类和创业类两个类别,创业类从2011年学生创业项目立项资助团队中进行推荐,参加学校决赛。大赛共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宣传报名阶段(2011年5月30日-2011年6月10日)
各学院负责做好本学院学生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学生积极参赛。学生向所在学院报名,参赛作品的内容要求和规划范本详见附件。
(二)学院选拔阶段(2011年6月10日-2011年6月20日)
每个学院依据参赛学生的作品质量和职业才艺表演能力等因素,选拔、推荐3-8人参加学校组织的初赛,学生参赛作品和《杭州师范大学第三届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暨浙江省选拔赛推荐表》于6月20日16:30前上交,推荐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书的电子版请二级学院收集备用。
(三)学校初赛阶段(2011年6月25日)
校学生发展与服务部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对学院推荐上报选手的书面作品进行评选,由评委根据职业规划类和创业规划类书面作品评分标准评选出20名选手晋级决赛。
(四)学校决赛阶段(2011年9月上旬)
校内职业规划类决赛环节由主题陈述、职业角色模拟、现场答辩三部分组成,每位选手比赛时间20分钟。职业角色模拟部分必须体现选手对目标职业的深刻理解,展示职业精神内涵;参赛选手必须提供对2名目标职业职场人员访谈VCR等相关材料。
创业规划类决赛环节由主题陈述、创业角色展示、现场答辩三部分组成,每位选手比赛时间20分钟。创业角色展示部分必须展示体现选手的创业精神和创业潜质;参赛选手必须提供对2名相关行业创业者访谈VCR等相关材料。
评委分别根据“决赛评分标准(职业规划类)”(附件3)和“决赛评分标准(创业规划类)”(附件4)对每位选手进行现场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评选出“十佳职业、创业规划之星”。学校根据各选手情况,择优推荐参加“第三届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设校“十佳职业、创业规划之星”、优胜奖、最佳组织奖。其中,校“十佳职业、创业规划之星”10名,颁发证书及奖金;优胜奖10名,颁发证书及奖品;最佳组织奖若干,在参加人数超过本学院总人数20%的基础上根据各参赛学院的组织工作、获奖情况等综合情况确定并进行奖励。
五、其他事宜
1.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参赛选手名额,从校“十佳职业、创业规划之星”中推荐参加“浙江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选手。
2. 未尽事项,请联系校学生发展与服务部,联系人方莉,联系电话:28867971。
附件清单如下:
1. 职业规划类书面作品评分标准
2. 创业规划类书面作品评分标准
3. 职业规划类决赛评分标准
4. 创业规划类决赛评分标准
5. 杭州师范大学第三届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暨浙江省选拔赛推荐表
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发展与服务部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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