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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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和上报学生综合测评材料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方莉     时间 : 2012-10-26

各学院:

为做好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杭师大〔2008163号)、《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规定》(杭师大〔2007121号)的规定,现就优秀毕业生推荐和学生综合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

1.推荐对象及比例

推荐对象为2013届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名额为毕业生总数的15%;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本科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总数4%的比例推荐。具体名额详见附件7

2.推荐条件

按杭师大〔2008163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推荐。

3.推荐方法

    各学院要严格掌握推荐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在班级民主评议、院内公示3天的基础上,由学院领导审核后报学生发展与服务部审核。推荐工作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人数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推荐结果公开。

    4.关于出具优秀毕业生证明的规定

    为便于学生找工作需要,在名额范围内且完全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学院可开具相关“学院已推荐该生为省优毕业生或校优毕业生”的证明;不在名额范围内的,学院不得开具任何证明。

二、毕业班综合测评排名上报工作

1.指导意见

各学院在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结果的基础上,可按每学期综合测评平均分排名,转专业同学一般按转入学院后的综合测评学期平均分排名。各学院结合实际制订的排名办法在公示基础上也可执行。

2.上报范围及比例

各专业上报全体毕业班学生综合测评排名情况。

三、上报材料要求

1.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包括:《浙江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名册》、《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册》、《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各一份,学院盖章;《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事迹不附页。请于1115日前将电子稿(hsdjyyx@126.com)与纸质版材料交与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行政楼111室)。

2.毕业班综合测评排名上报材料:《杭州师范大学2012届学生综合测评排名情况汇总表》一份,学院盖章,请于1115日前将电子稿( hsdjyyx@126.com )及纸质版交至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行政楼111室)。

四、其他事宜

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工作,如有未尽事项,请联系学生发展与服务部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方莉28867971,翟晓春28865191

 

附件:

1.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4.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册

5.浙江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名册

6.杭州师范大学2013届省优、校优毕业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7.杭州师范大学2013届学生综合测评排名情况汇总表

 

                           

 二○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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