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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4-04-09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进一步完善我校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生为本,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规范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的建设。

二、明确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的工作职责

1.建立健康档案。深入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实现参测率100%,保证人人建立心理健康档案。要通过筛选预警名单、一对一心理访谈、高危人群跟踪等方式,做好心理访谈记录,不断更新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2.完善网络体系。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公寓寝室长的作用,形成覆盖学院、班级、宿舍的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和心理辅导员、心理委员、寝室长的三级反应机制,实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

3.加强队伍建设。重视对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其他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职工进行有关心理健康方面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逐步实现辅导员人人拥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重视心理健康的朋辈引领,积极扶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类的学生社团,保证每学期对心理委员、寝室长培训不少于一次。

4.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网络、报纸、橱窗等媒介的作用,依托“5·25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月”,每年要通过开展知识竞赛、论文征集、心理剧场、心理沙龙等活动,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

5.重视家校联系。要根据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形成学校、家庭共同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6.关注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向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重点做好新生、毕业生、家庭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失恋学生、违纪学生、言行异常学生的心理辅导,帮助他们化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

7.加强信息沟通。各学院要加强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信息沟通,及时上报学生心理健康突发情况。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中心安排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个案的处理重视寻求中心的指导和帮助。

8.加强科学研究。通过分析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研究当前学生心理素质的发展规律,探索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的新途径、新方法,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三、完善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要成立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负责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明确相对稳定的心理辅导员,具体落实学院的心理健康相关工作。

2.加强场所建设。要加强对学院和公寓内心理健康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的建设,要明确二级站名称并在工作场所挂牌,要根据自身特色,购置书籍、音像等资料,确保必要的工作空间,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

3.保证经费投入。2014年,为保证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的正常运行,学校按照10000元/个的标准划拨给二级站建设经费、按照本科生生均4元的标准划拨给二级站活动经费。各二级站要严格按照经费使用的要求,将经费使用好。

4.加强指导考核。学校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对各二级站的建设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帮助,年底对二级心理健康辅导站的建设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建立心理辅导站制度,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努力构建更加完善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和工作体系,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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