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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对违规用人单位可向人社部举报

来源 :      作者 : 20090049     时间 : 2014-11-21

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张凤有今天下午表示,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高校毕业生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张凤有表示,大学生在没有找到心仪的用人单位时,可将档案咱是转至生源地或者学校,按照政策学校只代为保管两年。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学校会将档案转至你的生源所在地。

对于已经就业的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时,首先要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是否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其次对单位的相关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地点、时间及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是否都有明确规定;最后还应重点关注劳动合同内对试用期的说明。

最后,张凤有特别强调,遇到纠纷,可以先想学校寻求帮助,同时毕业生有权向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也可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和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高校毕业生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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