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助学贷款毕业生确认工作和2015学年老生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启动,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助学贷款毕业生确认工作
1. 4月,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发到学院,学院认真核对学生信息并组织相关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确认书》。
《国家助学贷款确认书》一式两份,填写完毕后一份留学院放入学生档案,另一份待交学校。
2. 6月学期末,找到工作的贷款毕业生,须提供其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只要盖有用人单位公章的那一页)。
3. 没有找到工作的贷款毕业生,学院填写说明其档案去向的《情况说明》一份。
二、2015学年老生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1.生源地助学贷款
鼓励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相比较就学地(学校)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有着手续简单、申请时间短和到款及时的特点。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学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的助学贷款,于每年9月开学之前办理好申请手续。具体经办机构根据各省情况分别有:国家开发银行、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在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暑假离校前向学院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浙江省高校鉴定证明》;非开发银行省份要求的相关表格有所不同,可根据学生提供或要求办理。
2.就学地(高校)助学贷款
2015学年老生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日起正式开始,学院应及时通知到位,组织相关学生填写《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认真收集、整理和审核相关申请资料。
三、申请、确认材料的获取和递交要求
1.《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仓前校区请学院到恕园7号楼303室领取,下沙校区通过校园快递递给学院;其它本通知提及和未提及的助学贷款申请和毕业确认资料的电子稿将另行发给学院,所有需学生填写的材料均由学院自行复印和打印。
2. 4月10日前,学院将审核合格的助学贷款申请的书面材料交至所在校区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的保险助困窗口,同时将《助学贷款学生信息表》电子稿发到(hznuxszzzx@163.com)邮箱。
3. 6月10日之前,学院将《国家助学贷款确认书》(一份)交至学生处。
4.贷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和《情况说明》于9月开学后由学院统一交至学生处。
四、助学贷款工作培训会议
为使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将召开助学贷款工作培训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3月11日下午12点40分(仓前校区)
3月18日下午12点40分(下沙校区)
地点:恕园7号楼309会议室(仓前校区)
行政楼126会议室(下沙校区)
培训内容:老生助学贷款申请和贷款毕业生确认工作讲解。
参加人员:各学院负责助学贷款工作的学生助理,请学院尽早落实到位,准时出席会议(相关辅导员老师如有需要也可参加)。
学生处
2015年3月7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电子邮箱:xgbxsc@h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