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征兵办《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征兵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做好今年征兵准备,现就做好2015年兵役登记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与入伍预征对象范围
兵役登记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
兵役登记对象的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符合兵役登记年龄,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参加兵役登记。按照兵役机关安排,符合条件男性青年,应登陆“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实行网上兵役登记。入伍征集的对象为已参加兵役登记且本人自愿入伍的男性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
二、兵役登记与入伍预征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4月30日前)。各学院结合学生毕业工作,通过贴通告、开班会、讲政策和发短信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学校现场征兵宣传咨询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组织登记(5月20日前)。在校大学生自愿参与兵役登记,可登陆“全国征兵网兵役登记”通道,进行网上兵役登记。有参军意向的适龄男生登陆“全国征兵网应征报名通道”。
(三)审核确定、初检初审、政审(时间未定)。按照兵役机关统一安排,开展相应工作。
三、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兵役登记与入伍预征工作是高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学生毕业就业工作范畴,特别是要结合今年即将实施的一年两次征兵的新变化,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二要宣讲政策规定。除学校统一安排主题宣讲外,各学院要广泛深入宣传《国防法》、《兵役法》等政策,增强广大适龄青年的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兵役意识,为推进工作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三要严密组织实施。各学院要把在外实习的毕业生纳入工作范围,积极组织在校生和毕业生上网报名,确保表格和数据填报准确无误。
联 系 人:方 俊
联系电话:28862988
学工部、学生处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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