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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浙江省教育厅思政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作者 :      时间 : 2015-06-18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

    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专职辅导员(含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

    我校名额为2个。

二、申报要求及方式

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2.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备案。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出2个项目,确定报备项目的负责人将《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zjkysz.cn)。管理平台开放时间为20156月中旬至8月底。

三、其他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请提交《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电子版,于2015710日前报送学生处邮箱(12345@hz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学生处方俊,28862988;人文社科处徐莺,28865131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书(2015)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人文社科处

学工部、学生处

201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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