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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新生始业教育辅导员“领航课程库”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作者 :      时间 : 2015-09-23

各学院:

结合我校关于实施2015级新生入学教育“启航计划”的要求,为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差异发展,进一步推进始业教育的实效,现决定建立新生始业教育辅导员“领航课程库”,进一步推进菜单式始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新生始业教育是大学教育的第一课,对缩短新生角色转换的适应期、引导新生主动参与大学学习生活、实现大学阶段关键性转变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建设新生始业教育课程库建设,整合辅导员队伍资源,拓宽新生始业教育资源和渠道,实现菜单式、可选式的始业教育模式,有效助推学生实现个性化发展、差异化发展,也有利于进一步推进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二、申报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

三、师资要求

1.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满一年。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为人师表。

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课堂组织管理能力。

4.了解学生的需求,善于理论联系实际,运用课程内容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5.对所申报的课程内容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实践经验或工作特色。

四、申报程序

1.报名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辅导员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研究专长、工作特色,根据相关课程模块(参考附件1)进行申报,也可以申报其他认为合适的课程模块。

2.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新生始业教育辅导员“领航课程库”申报表》(附件2),于10月8日前上交电子和纸质材料,电子稿发至李擎处,邮箱:164232706@qq.com,纸质稿交至下沙校区D-121办公室李擎处或仓前校区恕园7号楼305办公室张俏处。

3.学校将通过资格审核、内容筛选、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领航课程库”具体课程。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建立辅导员“领航课程库”的重要意义,组织推荐好相关课程。

2.辅导员要精心选题,认真准备,把它作为实现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的有效途径,原则上符合条件的辅导员都要参与“领航课程库”的申报。

3.学校将择优建立第一批30人左右的新生始业教育领航课程,并在后期逐步扩大师资库队伍。

  4.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理学院李擎老师,联系电话:28865289;学工部张俏老师,联系电话:28869683。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5年9月21日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新生始业教育辅导员“领航课程库”课程模块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新生始业教育师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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