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2015年度学院(部)绩效考评实施方案》(杭师大党办〔2015〕22 号)中学生工作类指标的考评要求,现将2015年度学生工作考评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杭州师范大学2015年度学院(部)绩效考评实施方案》(杭师大党办〔2015〕22 号)中的学生工作类指标。
二、考评方式
1.职能部门评分
考评指标中规定由相关部门提供数据的,不需要学院提供数据与材料。
2.学院申报
考评指标中规定由学院申报的,由学院根据《2015年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相关指标申报表》进行自评,并提供评分依据,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后确定考核分数。
3.评委评审
考评指标中的二级心理健康站建设、思政特色项目和创新基地建设情况、公寓辅导员工作室等平台建设情况由学院提供文本资料,并进行现场汇报,学工部组织评委考评。
4.部门及同行互评
学院对相关工作进行现场汇报,由学工部组织与学生工作相关的部门和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进行实名评审,总分6分,其中部门评价4分(日常评价和汇报评审各占50%),同行互评2分。
五、其他安排
1.材料报送:包括《2015年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相关指标申报表》及佐证材料一份(需学院盖章),二级心理健康站建设、思政特色项目和创新基地建设、公寓辅导员工作室等平台建设情况相关材料各一份(介绍场地建设情况、工作室开放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学生参与情况、取得的成效等,特别是场地建设请附相关照片)。书面材料于12月25日前送交恕园7号楼305,电子稿发至12345@hznu.edu.cn。
2.现场汇报:时间为12月29日13:00,地点为恕园1号楼105室,内容包括二级心理健康站建设、思政特色项目和创新基地建设、公寓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部门及同行评价四块内容,共计10分钟。
如有不明之处,请联系方俊,电话28862988。
学工部、学生处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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