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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感恩季”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作者 : 学工部 学生处     时间 : 2016-05-03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感恩季”系列活动的通知》(浙学助〔2016〕6号)、《关于开展浙江省学生资助微电影征集活动的通知》(浙学助〔2016〕8号)和《关于组织浙江省高校“感恩·奉献”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浙学助〔2016〕9号)精神,同时为更好地培养我校接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感恩意识和自强自立精神,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6年 “感恩季”系列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励志、感恩、成才

二、活动内容

(一)国家助学贷款暨征信知识网络竞赛;

(二)资助微电影征集活动;

(三)艺术作品征集展卖活动;

(四)“感恩·奉献”征文比赛活动;

(五)各学院组织的其他相关活动。

三、活动实施

(一)4月至6月,组织国家助学贷款暨征信知识网络竞赛

1.4月至5月学校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暨征信知识宣传活动。

2.6月在浙江学生资助网(xszz.zjedc.com)举行国家助学贷款暨征信知识网络竞赛。竞赛分别设个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组织奖若干名。

3.各学院组织助学贷款学生认真学习下发的宣传材料,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此次网络知识竞赛。

(二)4月至6月,组织资助微电影征集活动

1.参加对象为在校大学生、辅导员、教师等。

2.微电影以视频为展示形式,包括宣传片、纪录片、公益广告等。作品应以原创性为原则,遵守《广告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行业规范等要求。

3.微电影作品应立足于学生资助工作,主题明确,立意新颖,剧情紧凑。

4.作品需为首次参赛作品。宣传片、纪录片等时长在5分钟以内;公益广告时间在60秒以内;作品格式以MPG格式上报,像素不低于720*576;作品版权、展播权归主办方所有。

5. 5月30日之前,各学院将推荐作品1件与报名表(见附表1)发送至学校参加初选(邮箱hznuxszzzx@163.com),学校再次评选后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月省里将组织专家评选出优秀作品,设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6名,入围奖10名。优秀作品将在浙江学生资助网等媒体进行展播。

(三)4月至7月,组织学生艺术作品征集展卖活动

1.6月5日之前,各学院选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作的书画、陶瓷、雕塑等艺术作品。7月上旬省里将组织专家完成评选,并组织所有入围作品的展卖活动,展卖所得80%用于资助原作者,20%集中统筹用于资助其他困难学生。

2.作品具体呈现要求另行通知。

(四)4月至7月,组织“感恩·奉献”征文活动

1.参加对象为享受国家资助的在校学生。

2.通过描述义工、志愿者等实践经历,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故事等,充分体现受助学生的感恩奉献意识。

3.征文体裁不限。内容要求真实,感情真挚,文风平实,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4.征文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5.6月10日之前,各学院选送优秀征文1篇至学校参加初选(邮箱hznuxszzzx@163.com),学校再次评选后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7月省里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和复评,评选出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 50篇,优秀奖若干篇,同时设优秀组织奖若干个。优秀征文将编印成册,供各校交流学习。

(五)4月至7月,各学院组织其他“感恩季”相关活动。

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创新活动方式,多层面、多形式积极开展以“励志 感恩 成才”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同时认真总结感恩季活动,注意收集活动图片,在9月15日前以电子稿形式将相关总结材料报送学校。

          附表1:浙江省学生资助微电影征集活动报名表

 

学生处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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