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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推荐2016年下沙开发区慈善救助对象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作者 : 学工部学生处     时间 : 2016-12-30

各学院:

根据《关于申报推荐开发区慈善救助对象的通知》(下沙高教办【2016】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此次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为我校下沙校区各学院(含钱江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态度认真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资助名额、资助金额和发放方式

资助名额(附件1)根据学院困难生人数比例进行推荐申报;资助金额为每人2500元;开发区慈善总会根据学校申报推荐情况审核确定最终实际受助对象,并将资助款直接打入学生本人银行卡中。

三、申请办法

1.各学院向学生公告本次资助活动的评定办法和名额。

2.学生向所在学院递交个人书面申请。

3.学院根据学生申请,认真审核,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后填写《开发区慈善总会“助学助困”救助学生申报表》(附件2)。

学生申报表填写要求:电脑打印、宋体小四、限一张A4纸内完成,但是“申请理由”栏的申请人签名要求申请学生本人亲笔书写;内容须如实填写;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各学院于12月30日下午14点前将《开发区慈善总会“助学助困”救助学生申报表》(附件2)纸质稿和申请学生2016年度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或者《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各一份递送学生处(仓前校区行政楼225室),同时将《开发区慈善总会“助学助困”救助学生汇总表》(附件3)和《开发区慈善总会第十一次“助学助困”救助金发放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稿报送学生处;学校将于2017年1月3日—1月5日将获得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下沙高教园区管委会。

请学院高度重视此次评定工作,在切实摸清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定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附件1:开发区慈善总会“助学助困“名额分配表

           附件2:开发区慈善总会“助学助困”救助学生申报表

           附件3:开发区慈善总会“助学助困”救助学生汇总表

           附件4:开发区慈善总会“助学助困”救助金发放汇总表

学生处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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