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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作者 : 王智勇     时间 : 2017-05-08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

    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是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详细要求见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本次我校名额为2名

二、申报要求及方式

    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至2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2.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备案。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详细要求见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出2个项目,确定报备项目的负责人将《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zjkysz.cn)。管理平台开放时间截止6月25日。申报相关流程与注意事项,届时会另行通知到项目拟推荐立项者。

三、其他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请提交《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电子版,于2017年5月19日前报送学工部思政科邮箱hsdxgbsz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学工部王智勇,28866896;人文社科处徐洁蕾,28866356。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书(2015年版)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20170428



人文社科处

学工部、学生处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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