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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级新生“火车票优惠卡”办理及充值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作者 : 王智勇     时间 : 2017-10-09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2003]1号“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买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精神,学生处将开始一年一度的学生寒暑假期间“火车票优惠卡”(以下简称“优惠卡”) 办理及充值工作(钱江学院学生由钱江学院统一办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级新生“优惠卡”的办理

1.办理“优惠卡”应具备的条件:学生家庭所在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需乘火车回家或返校,学生没有工资收入;

2.“优惠卡”申报:凡符合以上条件的2017级(全日制)本科学生、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办理,要求如实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购买火车票优惠卡登记表》(见附件1);

3.新生办理“优惠卡”免收费用(有关费用由学校支出);

4.各学院审查后,做好统计,填好表格(见附件1),将表格和学生证上交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审核后给予办理;

5.将根据各学院上交材料的先后顺序,予以办理。

二、老生“优惠卡”的充值与更新、补办

1.“优惠卡”充值:根据“优惠卡”的使用规定,优惠卡每年须充值一次,免费办理,请各学院将需要办理充值的学生证收齐后,到学生事务服务中心预约办理充值手续;

2.“优惠卡”更新(即以旧换新):根据“优惠卡”的使用规定,只限因“优惠卡”损坏、信息不全而造成无法正常使用的可以办理更新,更新“优惠卡”需工本费7元/张,请各学院将需要更新的旧“优惠卡”和统计表格(附件2)收齐后统一办理;

3.“优惠卡”补办:因学生证丢失或第一次申请“优惠卡”,由本人书面报告说明需补办的原因,并由学院审核,可以补办火车票“优惠卡”(每学年办理一次,时间为10月份)。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教学厅[2011]20号文件,从2011年9月起,“优惠卡”信息写入实行信息实名制,要求在“优惠卡”中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乘车区间、入学日期、优惠次数等五项内容并将该信息注册到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中;同时要求保证“优惠卡”写入信息与学生证填写内容、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完全一致;

2.各学院应按照年级、班级将本通知信息告知全体本科学生和研究生,确保通知到每个人,在办理过程中要认真细致,避免漏报、错报等现象的发生;

3.各学院需将所有办理“优惠卡”的学生证件收齐后以学院为单位上交,统一办理;

4.两个附件确认无误后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hznuxsswfwzx@yeah.net,同时需上交纸质版,下沙校区和玉皇山校区交至下沙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生活区10号楼1楼),仓前校区交至仓前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博文苑9号楼1楼);

5.在发放学生证上粘贴的“优惠卡”同时,告知学生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信息,每学年限使用四次(两次往返),且限在12月1日—3月31日,6月1日—9月30日期间使用;

6.“优惠卡”封装时带有强力不干胶,一经粘贴将不得揭下重贴,否则,购票时将有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7.请勿将优惠卡与其他带磁性的物品及银行卡等放在一起,否则,“优惠卡”会因消磁而失效。

附件:

1.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购买火车票优惠卡登记表

2. 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火车票优惠卡更新、补办登记表;

3. 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办理、使用指南

4. 本通知正文及其他相关文件


请点击以下链接下载压缩文件并解压后查看

   关于2017级新生“火车票优惠卡”办理及充值的通知


 

                                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处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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