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分组情况
组别 | 下沙校区 | 仓前校区 | 玉皇山校区 |
第一组 | 杨迪、倪雅 | 黄俊男、张伟闯、陈继旭、张楚黛、 余慧菊、戴丽华、林祯昊 | 曹永勇 |
第二组 | 崔凯、朱晓兰 | 董 铮、王鑫、 苏晓松、万立超、耿明峰、严雅芬、马奕晨 | 杜真江 |
第三组 | 常洋、徐金华 | 钱珊、 杨鹏飞、孔祥亮、李亭亭、张高娃、楼利高、白芸 | 王莹 |
第四组 | 童程遥、王斐敏 | 翟晓春、程骁、马利峰、沈来红、李擎、 柯珂、 王洪涛 | 曹永勇 |
第五组 | 林思佳、张凯 | 齐姗、 傅培恩、张金玲、王越、陈姗珊、丁伟 、蔡雅芸 | 杜真江 |
第六组 | 吕超、韩豫 | 胡俊、 王倩、李仁杰、陈冰、王兴龙、毛少汉、陈晓璐 | 王莹 |
第七组 | 韩鹏、陈好 | 雷军、柯梦琳、张子钰、郝新颖、陈凡峰、潘玉银、严翔宇 | 曹永勇 |
二、值班日期
日期 | 9.8 | 9.9 | 9.15 | 9.16 | 9.22 | 9.23 | 9.24 |
组别 | 第一组 | 第二组 | 第三组 | 第四组 | 第五组 | 第六组 | 第七组 |
日期 | 10.1 | 10.2 | 10.3 | 10.4 | 10.5 | 10.6 | 10.7 |
组别 | 第二组 | 第三组 | 第四组 | 第五组 | 第六组 | 第二组 | 第七组 |
日期 | 10.13 | 10.14 | 10.20 | 10.21 | 10.27 | 10.28 | 11.3 |
组别 | 第一组 | 第三组 | 第四组 | 第五组 | 第六组 | 第七组 | 第一组 |
日期 | 11.4 | 11.10 | 11.11 | 11.17 | 11.18 | 11.24 | 11.25 |
组别 | 第二组 | 第三组 | 第四组 | 第五组 | 第六组 | 第七组 | 第一组 |
日期 | 12.1 | 12.2 | 12.8 | 12.9 | 12.15 | 12.16 | 12.22 |
组别 | 第二组 | 第三组 | 第四组 | 第五组 | 第六组 | 第七组 | 第一组 |
日期 | 12.23 | 12.30 | 12.31 | 1.1 | 1.5 | 1.6 | 1.12 |
组别 | 第二组 | 第四组 | 第一组 | 第三组 | 第五组 | 第六组 | 第七组 |
日期 | 1.13 | ||||||
组别 | 第一组 |
三、值班须知:
1.值班时间:节假日前一日16:40至次日16:40;
2.值班地点:非入住公寓辅导员值班房值班当天向张俏老师预约,入住公寓辅导员在工作室值班。
3.值班要求:每组第一位老师为该校区该组值班组长,组织值班日相关工作事宜;值班期间通讯工具保持畅通,务必走访学生寝室,并按规定要求填写值班记录,工作职责参见《关于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的有关规定》;玉皇山校区请自行安排值班,并于每月初将值班情况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备案。
4.值班签到:仓前校区辅导员请于20:30-21:00到博文苑5-6号楼连廊社管委处签到并填写值班记录;下沙校区辅导员请于20:30-21:00到仁和苑9号楼学长俱乐部处签到并填写值班记录。工作日入住公寓辅导员亦于上述时间、地点签到。
5.如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在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升级、恶化,并根据事态的发展和情节轻重向总值班及学生工作部、学生处领导及时汇报。
6.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值班时间的,请自行调换、妥善解决,并提前一天告知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备案。
7.联系人:陈泽;电话:0571-28866896。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18年9月2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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