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发展,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学校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及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评优对象
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专职辅导员。
二、 辅导员考核
1. 辅导员统一参加所在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
2. 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辅导员履行工作职责和日常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并组织辅导员学生满意度调查。
3. 有以下情况的,辅导员年度考核不得推荐为优:
(1)在辅导员岗位工作 3 年内未取得心理咨询师或职业规划师等资格证书;
(2)一年内未完成 32 个课时以上的教学任务(包含党团课、就业指导课等);
(3)一年内参加科研小组学术沙龙或相关培训少于 6 次,也未撰写与工作有关的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
(4)学生满意度调查在学院全体辅导员中排名后50%;
(5)未能履行值班工作,入住公寓辅导员未能履行入住工作职能;
(6)学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理论知识未达标;
(7)因工作失误发生重大事故,致使学院、学校相关工作陷入被动局面。
三、 优秀辅导员评选
1. 推荐名额:学生总人数(含本科生、研究生)逾2000人的学院,可推荐2名;学生总人数少于2000人的学院,可推荐1名;相关职能部门原则上最多推荐1名。请各学院于2020年4月7日12:00前将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表》电子稿汇总发送至邮箱:1903102@qq.com,推优辅导员请特别备注。
2. 学校将于4月中旬组织评审会,并进行线上直播。此次评选将在现场汇报的基础上,增设评委提问环节,最终以现场汇报(述职+提问)、职能部门评价综合产生2019年度十佳辅导员。请各位参评辅导员准备5分钟的汇报PPT。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部联系,联系人:方俊 28862988。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0年3月31日
附件1. 2019年度辅导员工作考核表
附件2. 杭州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业绩学年考核标准
附件3. 杭州师范大学辅导员学生满意度调查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电子邮箱:xgbxsc@h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