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学风,帮助2021级学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引导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决定在2021级学生中开展晚自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第4周—第18周每周日至周四晚18:30—20:30,节假日期间可由学院视情况进行调整。
2.地点:由学校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安排(具体见附件)。
二、参加对象
2021级学生在无通识课等课程安排的情况下参加晚自修。
三、相关要求
1.认真组织。各学院要立足学生成长成才的需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2021级学生晚自修,要做好部署与动员,建立相应制度,明确相关要求,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帮助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2.加强指导。各学院要通过辅导员、班主任、综合导师、新生学长、学生党员等加强对新生的学业指导与帮扶,帮助他们科学规划大学生活,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明确要求。晚自修主要进行与专业相关的学习活动,其他个人和集体的活动原则上不安排在晚自修时间进行。
学生处、教务处、基础部等相关部门将对各学院学生晚自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学院的先进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检查结果作为学院学风建设的依据。
附件2:晚自习教室座位数
学生处、教务处、基础部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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