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评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申请学生需满足《杭州师范大学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9〕62号)评选条件(见附件4)。
三、评选要求
1.各学院根据推选名额数(见附件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此次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对推荐学生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2.10月25日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人的《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znuxgb@163.com。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一份(填写要求参见国家奖学金填写要求,备注:“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必须是参评学年度)交至行政楼223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张老师联系,咨询电话28865070。
附件4 :杭师大学〔2019〕62号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
学生处
2021年9月28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电子邮箱:xgbxsc@h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