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奖学金的有关规定,经学生自主申报,学院评选、推荐,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初审,现将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师生监督。以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公示时间10月18日至10月23日00:00。举报受理单位、地址和电话: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学生处)(杭州师范大学余杭塘路2318号行政楼223室,邮编:311100),联系电话:28865070。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1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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