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就我校于 2021年11月12日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 《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中心理咨询教师岗位(岗位编号HSDQ22147)有关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安排
(一)时间:2021年12月4日(周六)上午8:30-9:30。
注:因疫情防控要求,资格审查及考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请关注学工部网站(或邮件)通知。
(二)地点: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师生活动中心309室。
(三)需提交审查的材料
1.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健康承诺书;
4.个人简历、相关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当天发放第一轮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安排
(一)第一轮面试:面试形式为无领导小组,于2021年12月4日(周六)下午进行。主要考察团队协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心理专业技能等。第一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招聘岗位根据第一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确定综合素质面试对象。第一轮面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在设岗单位网站发布。
(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暂定2021年12月11日(周六),地点另行通知。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综合素质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各环节不足设定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确定入围下一环节对象。
考试结束后,将第一轮面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第一轮面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总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在杭州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发布。
三、疫情防控要求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附件3,并按照要求完成疫情防控信息登记,否则无法申请进校。
联系方式:
招聘专业问题、招聘进展咨询:李老师,0571-28869526
政策咨询:薛老师,0571-28868157
防疫信息登记及入校申请咨询:张老师,0571-28866896
招聘公告网址: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附件3:疫情防控要求
杭州师范大学学工部
2021年11月25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电子邮箱:xgbxsc@h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