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度教学科研单位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师大党办〔2021〕29号)》中学生工作类指标的考评要求,现将2021年度学生工作考评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度教学科研单位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师大党办〔2021〕29号)》中学生工作类指标。
二、考评方式
1.职能部门评分
就业工作、创新创业等考评指标中规定由相关部门提供数据的,不需要学院提供数据与材料。
2.学院申报
考评指标中规定由学院申报的,请填写《2021年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相关指标申报表》,由学院进行自评,并提供评分依据,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后确定考核分数。
3.评委评审
学生领导力计划,创新创优项目,公寓特色育人场地、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等育人平台建设,服务重点工作等进行现场汇报,汇报需要提供PPT材料,由学工部组织评委评审。汇报重点介绍建设特色、工作开展情况、取得实效等。
汇报时长不超过15分钟,其中学生领导力计划及创新创优项目介绍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育人平台建设及服务重点工作介绍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考评指标中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由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评审。
各项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报送材料:《2021年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相关指标申报表》(另行发布至学工办主任钉钉群)电子稿和纸质稿(需分管学生工作书记签字、学院盖章),佐证材料电子稿;汇报PPT材料在考评前另行通知上报。
2.报送要求:书面材料报送至行政楼227室,电子稿发至xgbxsc@hznu.edu.cn。报送材料截止至2021年12月23日。
如有不明之处,请联系张老师,电话28866896。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1年12月1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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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xgbxsc@h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