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通知精神,我校积极组织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经过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综合评议后,决定向团省委推荐沈钧儒法学院阿迪拉·阿迪力同学、外国语学院刘志铭同学。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与党委学工部(学生处)联系。以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9日--5月25日。举报受理单位、地址和电话: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学生处)(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行政楼223室,邮编:311121)。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1-28865070。
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2年5月19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电子邮箱:xgbxsc@h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