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学生资助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53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第一次功能升级与春季学期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14号)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春季学期退役大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2年春季学期,有退役证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和专升本招考考入本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退役士兵,纳入2021-2022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二、资助标准
根据最新文件要求,从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按每学期1650元发放。
三、报送方式
各学院请于6月6日前完成汇总,并于6月6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盖好章交至行政楼227办公室。电子材料以压缩包形式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hznupjpy@163.com,文件以“退役大学生国家助学金+学院名称”命名)。
四、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部联系,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28862988。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2年 6 月 2 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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