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辅导员:
为切实提高辅导员队伍心理健康教育水平,进一步推进提升心理助人能力,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校辅导员队伍心理助人能力认证的通知》的要求,决定面向全省高校专职辅导员开展心理助人能力认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一)2019年、2020年参加浙江省高校岗前培训的专职辅导员。
(二)已获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专职辅导员(已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专职辅导员先提供信息,暂不参加认证)。
二、认证条件
(一)完成辅导员岗前培训的心理基础网络课程学习,心理考试合格(75分以上);完成岗前培训心理面授课程;取得岗前培训结业证书的专职辅导员。已获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专职辅导员可以免除上述环节。
(二)在浙江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浙江省高校心理援助系统”至少发起1次援助申请。
三、认证方式
(一)符合条件的专职辅导员请填写《浙江省高校专职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认证报名表》(校学工系统已上传过相关证明的老师仅填报信息,无需提供证明)。学工部审核后,上传名单到浙江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经复核后分配考点,并安排后续案例答辩环节。
(二)案例答辩采用线上方式进行。答辩通过后,系统将自动发放心理助人能力证书(目前为“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初级证书”)。
(三)心理助人能力认证暂定每年2次,具体开放报名时间及答辩安排以后期通知为准。
四、其他事项
请大家高度重视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认证工作,将其作为辅导员素质提升的重要内容。第一期高校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认证将于2022年7月中旬举办,请大家于6月22日12:00前完信息填报工作,将表格发至邮箱xgbxsc@hznu.edu.cn,逾期不候。联系人:白芸,电话:28866896。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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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xgbxsc@h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