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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申请人员综合评价成绩的公示

来源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作者 : 学工部     时间 : 2022-09-19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在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的通知》要求,在学生本人提交的《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选拔申请表》《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综合成绩计分表》和相关材料基础上,经学院初审、学校复核《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选拔实施细则》规定的学生综合评价计算办法进行计分。现将申请人员的综合评价成绩公布如下,公示期自20229月19日至9月21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党委学工部老师,联系电话28866896。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申请人员综合评价成绩表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2年9月19日

注:综合测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75%+综合能力×15%+创新能力×10%

 学习成绩=个人平均学分绩点/年级专业(班级)最高个人平均学分绩点×100

 综合能力=个人综合能力积分/申请者中最高个人综合能力积分×100

 创新能力=个人创新能力积分/申请者中最高个人创新能力积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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