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评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申请学生需满足《杭州师范大学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9〕62号)评选条件(见附件5)。
三、评选进程
1.各学院根据推选名额数(见附件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此次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对推荐学生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2.学生向所在学院递交个人申请审批表,同时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上进行申请。
登录方式:
(1)登录链接:https://zhzz.zjedu.gov.cn/zhzz/#/login,或用钉钉或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系统进行申报。
(2)账号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密码为账号后加Xs@2022,例如账号为123456,则密码为123456Xs@2022。(X大写s小写,首次登录后需要修改为用户自己的密码。)
3.各学院根据学生所报申请,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同时必须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有关表格详见附件3-4。
4.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见附件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报样表及填写说明》,学院认真核实学生申请材料,同时认真做好线上和线下的相关工作。
四、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按所分配名额等额推荐,于2022年11月1日前报送以下材料到学生处:学院初审获奖学生的《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初审名单表》后,将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一式二份),电子稿发送至hznuxgb@163.com,并在申请审批表的右上角用铅笔写上“编号-学生姓名”,编号为初审名单表中该学生对应的序号。
2.学校将于11月3日至11月10日对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向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报送材料。
请各院高度重视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做好统筹、平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评定工作。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28865070。
附件5 :杭师大学〔2019〕62号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
学生处
2022年10月11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电子邮箱:xgbxsc@h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