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第十二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践育人项目即将结题,现将结题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2年第十二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践育人项目批准立项的同学(含重点、一般)。
二、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照《立项申报书》按期完成预定研究任务,已完成的最终成果与原《立项申报书》相一致。
2.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践育人项目结题报告书》及报送成果材料(如活动纪实、调查报告或论文等),学院审核并填写学院意见,2022年11月18日之前由学院统一将结题材料的电子文稿发至hznuxszzzx@163.com邮箱,申请结题。
三、重点项目答辩的相关事宜
答辩要求:每个项目1名主答,1至2名课题其他参与者。
主答陈述5分钟,专家提问和答疑5分钟。
答辩时间和地点:2022年11月23日下午13:15分行政楼229会议室
请各学院根据学校通知精神,联系项目负责人,配合开展结题工作,督促学生高质量完成结题工作。
学生处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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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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