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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2023届毕业生离校须知

来源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作者 : 学工部     时间 : 2023-06-10

全体2023届毕业生:

祝贺你们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即将走上人生新的旅程!

为方便同学们办理离校手续,特提醒以下事项:

一、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学校定于6月15日上午在仓前校区叔同剧场(1500座报告厅)举行2023届学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请同学们根据学院安排准时参加。

二、离校手续的办理

2023届毕业生离校系统已开放,可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智慧校园APP—易班学工服务—毕业生离校项目办理,应按要求核对本人信息、费用缴纳、图书借用、公寓退宿、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状态,填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领取情况及离校时间,按时完成离校流程。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

1.根据有关要求,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工作单位、升学高校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及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出国留学的党员可根据要求申请办理保留党籍手续。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2.转出到省外的毕业生党员:通过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接转(二级党委自行盖章,二级党总支到组织部盖章),已开通网上全国组织关系接转的省份,同步在“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接转。纸质介绍信第一联二级党组织留存,第二、三联交由毕业生用于新的党组织报到使用,第三联回执联由二级党组织及时回收。转出到省内的毕业生党员:通过“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接转,坚持“随时申请,随时转出”原则,及时办理;转到杭州市内的同步做好“西湖先锋·杭州智慧党建系统”接转。

3.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详见学院通知,如在转接组织关系过程中有疑问或遇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组织员老师。

团组织关系转接

1.团员证完整注册,并在专页上注明离校原因(毕业)、离校时间(2023年6月15日)和缴纳团费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以学院为单位将团员证交至校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2.团员证如有遗失,请至所在学院团委填写《团员证补办申请书》,以学院为单位到校团委统一补办(须提供一张一寸证件照)。

3.要妥善保管好团员证及有关手续,到工作单位或就读单位及早办理接受手续,参加团的组织生活。

4.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前,请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在线上发起转出申请。

5.具体安排:办理时间:5月29-6日2日;地点:仓前校区师生活动中心417室。经办人:凌忆容:13575756208;唐老师:28865053。

校园一卡通退费和注销

1.6月7—20日,仓前校区一卡通中心将设立毕业生退费专窗。

2.6月7—20日,校园卡销户,学生以班级为单位(附班级名单和学院盖章)集体办理销户手续,由班级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至各校区一卡通服务中心统一办理,一般次日可领取全班同学的退款(仓前校区周一至周日、下沙校区周一至周五、玉皇山校区周一、三、五)。特殊情况,学生个人也可携带毕业证办理销户手续。

3.若暂不办理销户手续,一卡通服务中心将于次年9月统一销户。毕业生未销户卡,除校内餐饮和商贸可以继续使用外,图书馆和公寓楼门禁均不能使用。

4.毕业生退电费,需以寝室为单位,持公寓部退电费凭证,由宿管员、寝室全体成员签名确认后,至一卡通服务中心办理退费。

5.办理地点:各校区一卡通服务中心,仓前校区:28865414,下沙校区:28865897,玉皇山校区:28865894。

(四)图书归还和论文提交

1.时间安排:6月10日前毕业生须归还所有所借图书(包括芸悦读所借图书),各校区图书馆均可归还。即日起毕业生不能再办理借书手续,但到图书馆阅览、上机等不受影响。

2.注意事项:(1)除归还图书外不需要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由图书馆直接办理。(2)图书丢失等需要按照书刊赔偿规则进行赔偿,需携带本人校园一卡通进行支付。(3)相关联系人:图书馆联络人:张凤鸣28867818 (162265566@qq.com),仓前校区图书馆:28867080(仓前校区还书、赔书),玉皇山校区图书馆:28865472(玉皇山校区还书、赔书),下沙校区图书馆:28865818(下沙校区还书、赔书);王唯:28865828(1243130400@qq.com)(综合协调)。

(五)公寓退宿

1.6月9日—6月15日,毕业生至所在公寓楼大厅完成退宿,退还寝室和信报箱钥匙,并收回钥匙借用保证金。

2.所有毕业生须在6月20日前离校。

3.因考上本校研究生需行李存放的,可与公寓管理人员联系办理(存放期限至2023级新生报到日),咨询电话为:仓前校区28865423,下沙校区28865928,临床教学综合楼(公寓)28861383。

4.原则上毕业生寝室内所有成员退还钥匙后即视为确认退寝,若在应规定离校时间后仍未离寝(并不予以说明),则默认退寝完成,公寓服务中心将适时安排人员进行寝室卫生清洁与整修。

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确认

1.就学地(高校)助学贷款:7月1日前,助学贷款毕业生在学院完成国家助学贷款确认工作;助学贷款毕业生应按照合同要求按时还款,也可一次性提前还款。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离校之前,登陆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毕业确认,认真完成联系方式的更新和就业信息的填写。

3.咨询地点:仓前校区行政楼223办公室(学生处);咨询人:张老师,联系电话:28865070。

(七)学生证注销、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各学院完成学生证注销工作。

2.毕业典礼后由学生本人到所在学院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本人领取证书的学生需写好委托书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代领学生领取。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可到教务处、研究生院补办相关证明书。

4.咨询地点:仓前校区行政楼315(教务处)、803(研究生院);咨询人:教务处:章艺婷,联系方式:28862270;研究生院:马晶,联系方式:28867967。

费用结算

1.结算方法:主要是学分学费的结算,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在校期间所有应缴费学分数进行更新实际应缴纳的学分学费。结算费用等于各费用项目(学分学费、专业学费、住宿费、体检费)的应缴金额减去已缴金额,多退少补。历史已缴金额可在钉钉“学费&卡号”查询明细。

2.欠费缴纳:如有欠费,体现在本学年的应缴结算费用上。打开智慧校园APP(专属版钉钉),进入微门户-常用应用-更多,打开“易班学工服务”下的“毕业生离校”,可查看毕业结算欠费总额。点击欠费栏的合计金额(有下划线),可查看结算费用明细组成。点击缴费确认金额后,根据提示完成缴费。也可直接通过钉钉“学费&卡号”进行政务缴费。

3.退费:如有退费将于6月中旬左右统一退费至学生交通银行卡上,确保银行卡是学生本人卡且能正常使用。若卡号未登记或已变更等,请于6月10日前在钉钉更新。步骤:钉钉微门户—更多应用—学费&卡号—银行卡信息修改页面。

4.核对咨询电话:如对学分不清楚,请与教务处联系(28868202,地址:仓前校区行政楼315室);如对住宿费不清楚,请与公寓管理中心联系(下沙校区28865928、仓前博文苑28865423,精思苑、进学苑28867827,玉皇山校区28861989,金华路校区28861395);如对学费等其它费用不清楚,请与计财处联系(28866598,地址:仓前校区行政楼103室)。

三、毕业生就业方案确认工作

(一)毕业生就业方案包含毕业生生源信息、毕业去向信息、档案信息等,毕业生就业方案确认是毕业生派遣等工作的重要基础。

(二)毕业生已经落实毕业去向,并将就业材料上交学院就业辅导员,学院就业辅导员已将就业信息和材料录入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的,可进行本人就业方案确认。毕业生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未上交就业材料的,暂时无法确认本人就业方案。

(三)毕业生需前往浙江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ejobmart.cn),在“学生网签平台入口”处登录进入,点击左侧“就业方案确认”,核对本人的学生信息、毕业去向信息、档案信息等内容,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完成就业方案确认。如就业方案信息有误,请联系学院就业辅导员进行修改。

四、毕业生档案转寄工作

(一)毕业生人事档案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档案材料一般包括: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大学成绩单、实习材料、党团组织材料、在校期间相关奖惩材料、学位证明、师范生的教师资格证申请表、体检表、高中学籍材料等。其中2023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须材料。毕业生落实档案去向的同时应向用人单位或人社局负责档案的同志确认档案袋内材料是否齐全,如有错漏及时与学院联系。

(二)毕业生毕业后的档案去向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在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落实就业的,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直接寄送到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具体以三方协议中上级主管部门盖章所示单位或接收函所示单位为准。

2.在非公单位就业、并在就业地人社局办理了挂靠的毕业生,档案寄到就业地人社局,具体以调档函上注明的档案派往地址为准。

3.自主创业毕业生,有接收函的,档案寄往接收函所示单位,无接收函的,档案寄往户籍地人社局。

3.国内升学毕业生档案寄送到录取学校(不含非全日制)。

4.出国境深造、灵活就业、暂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寄送到户籍地人社局。

(三)8月底前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报到无特殊要求的,均在9月初前根据就业材料信息向指定单位投递;8月底前未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各学院择期向指定接收单位转递,一般派回户籍地人社局。

(四)毕业生档案转寄由EMS专用毕业生档案转递,具体转递工作由学院直接管理并操作,学生处做好档案转寄指导和咨询工作。毕业生可以向学院就业辅导员查询快递单号及邮寄信息。

五、户口迁移证办理

1.6月1之前,毕业生填写户口迁往地址后由学院审核汇总,保卫处负责办理完户口迁移证后,交由各学院发放。

2.毕业生应尽快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

3.户口迁移证签发后需要改迁往地址的: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保卫处开具的联系单、已改好的报到证或原籍户口本复印件到迁出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4.迁移证一般在毕业当年年底前有效(如有需要,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至迁出派出所重新办理)。

5.户口迁移证遗失后补办: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保卫处开具的联系单到迁出派出所户籍窗口补办。相关的派出所户籍窗口电话:仓前派出所:88620053;白杨派出所:87283140;南山派出所: 87972482。

6.保卫处联系单办理地点:仓前校区师生活动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保卫处窗口。联系人:施翰林,28860182。

7.户籍咨询电话:施华,28868209。地点:仓前校区行政楼202室。

六、医疗待遇

杭州医保要求2023年8月暂停当年毕业生的杭州大学生医保,停保后的毕业生没有其他地区参保的情况下,杭州大学生医保待遇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可继续在医院端直接结算。详情请见校园网。

联系人:李谨霞,电话:28860152。

网址:https://xxgk.hznu.edu.cn/zcms/browsepriv/content?ID=2853368

七、其它要求和注意事项

1.毕业生应遵守校纪校规,注意个人和集体的财产安全。关好门窗、电灯,搞好寝室卫生;要爱护公物,不要损坏门窗、涂画墙壁其它物品,不要在寝室及楼道内焚烧纸张及各种物品;不得打架斗殴、寻衅闹事或违反其它纪律。对违反规定的毕业生,学校查清事实后将按校纪校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毕业生所在工作单位。

2.毕业生应按时报到,服从单位安排,谦虚、谨慎,注意自己的仪容、言谈举止。

3.毕业生离校后如果遇到问题需向学校反映,可以用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联系。联系方式:

邮箱:12345@hznu.edu.cn;

微信号:hsdxsgz。

毕业相关事宜将在“师大学子”微信公众号推出,欢迎扫码关注。

祝全体毕业生前程似锦!平安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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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研工部

20236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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