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平安保险(俗称商业保险)是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保险,为防范风险,抵御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对学生造成的不利影响。学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为2023级新生确定了学生平安保险的承保公司和保障方案。学生平安保险的参保费用为每人每学年30元,本着学生自愿参保的原则,新生报到入学后,承保公司的工作人员会到学校收取有意愿参保学生的保险费,保险费按照学制一次性交纳,即二年制、四年制和五年制的同学分别交60元、120元和150元。
一、保障方案
平安保险保障方案
二、特别约定
1.兹经双方协商一致,本保单疾病身故、全残等待期0天、门诊大病、疾病住院等待期为30天(续保者不受等待期限制)。
2.本保单约定的医疗费用赔偿限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
3.本保单使用《附加学生、幼儿意外伤害门诊急诊医疗保险条款》和《附加调整意外健康险保险金额保险条款》,兹经双方协商一致,被保险人参加社会基本保险或者公费医疗的,符合社保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对其余额:意外门急诊费用免赔额0元,给付比例100%,每次门急诊限额5000元;被保险人未参加社会基本保险或者公费医疗的,符合社保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对其余额:意外伤害门急诊费用保额200000元,每次事故免赔额0元,按60%比例给付,每次门急诊限额5000元。
4.本保单使用《附加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A款)条款》和《附加调整意外健康险保险金额保险条款》,兹经双方协商一致,被保险人参加社会基本保险或者公费医疗的,符合社保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对其余额:住院医疗费用免赔0元,按100%比例给付;门诊大病免赔0元,按70%比例给付;被保险人未参加社会基本保险或者公费医疗的,符合社保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对其余额:住院医疗费用保额600000元,免赔额200元,赔付比例:人民币1元以上至1000元部分40%;人民币1000元以上至5000元部分50%;人民币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60%;人民币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部分70%;人民币30000元以上部分80%,分段累加;门诊大病保额600000元,免赔200元,按70%比例给付。
5.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死亡保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元;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死亡保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元。具体内容以中国保监会关于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额的有关规定为准。
6.本产品每一被保险人仅限购一份,超出部分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三、理赔方式
1.线下理赔:仓前校区每月8、18、28日(如遇双休日节假日则顺延到工作日)12:30至15:00学生事务中心保险理赔窗口;下沙校区每月10、25日(如遇双休日节假日则顺延到工作日)12:30至14:30行政楼116室。
2.线上理赔:通过联系保险公司钟老师,13516810613,获取线上理赔方式。
四、理赔材料
1.意外门诊:门诊病历、门诊发票、拍片材料(如有)、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2.意外住院:首次门诊病历、住院发票、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医保结算单(如有)、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3.疾病住院:住院发票、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医保结算单(如有)、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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