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本科生、研究生:
为进一步完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上报流程,为广大学生特别是励志生提供便捷,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更好开展,2024-2025学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根据国开行要求,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9月份)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将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信息进行录入和确认。请学院组织学生通过学工管理系统填写国家开发银行需要录入的相关贷款信息,并上传“受理证明”,在9月25日之前完成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上报,学生上报完成后辅导员(辅导员角色)进行审核,辅导员审核结束后校资助中心根据学生上报的助学贷款相关信息录入至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中。
对于申请非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要求学院统计在各类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办理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信息,同时组织学生通过学工管理系统上填写和上传相应银行的凭证或回单,在9月25日之前完成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上报。
为不影响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按时发放,请学院积极配合做好组织工作。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上报流程
(一)学生上报
1.PC端:登录“学生工作服务管理平台”(https://xgxt.hznu.edu.cn),使用杭师大钉钉统一身份认证登录个人账号。进入学工系统后,根据图片内容进入申请页面,按图片所示步骤正确填写相应内容后提交(若出现学年显示不正确,请ctrl+shift+delete,清除cookie缓存)。
2.手机端:钉钉工作台搜索“学工系统”,进入学工系统后根据图片内容进入申请页面,按图片所示步骤正确填写相应内容后提交。
注:申请页面中上传附件类型可以三者选一(建议上传纸质回执单):1.纸质回执单(如下);2电子回执单;3.短信回执信息截图(如下)。
(二)学院审核
登录“学生工作服务管理平台”(https://xgxt.hznu.edu.cn),登录辅导员账号(辅导员角色),辅导员对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上报数据查阅并提交审核,辅导员审核结束后校资助中心根据学生上报的助学贷款相关信息录入至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中。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填写信息时,务必检查确保填写的信息无误后再提交。
2.辅导员审核过程中,务必核对学生填写的信息与附件中受理证明的数据一致后审核通过。
3. 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辅导员,辅导员根据模版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进行上报。
如有问题请联系,本科生张老师,联系电话:28865070;研究生赵老师,联系电话28865273。
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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