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要求;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名额分配及有关政策
1.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3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 元;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3.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补考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10%;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评价排名未进入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10%,但达到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某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办法
1.学生向所在学院递交个人书面申请;
2.各学院根据学生所报申请,进行评选,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同时必须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最后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有关表格详见附件1-2。
3.请各学院认真核实学生申请材料,签署意见并盖章,请相关学院配合做好工作;
4.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请认真仔细的阅读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和附件4样表。
五、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按所分配名额等额推荐,于2024年9月3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到学生处: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院上报文件命名要求: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审批表)和附件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式一份),要求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稿发送至hznuxgb@163.com。
2.学校将于10月8日至10月12日对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向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报送材料。
请各院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做好统筹、平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评定工作。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28865070。
附件4: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样表)
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处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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