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25年寒假前后工作安全的通知》,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3日,开学报到为2月16日(星期日),正式上课时间为2月17日(星期一)。
为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充实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假期期间安全稳定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全方位、多层次地组织学生开展寒假期间安全教育专项活动,引导学生合理利用假期时间调节学习和生活节奏,并按照学校开学时间安全返校报到;教育引导学生在假期期间不要前往无安全保障的区域,不参加无安全保障的活动,防止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一)教育学生熟悉了解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火、防雷电、防抢盗、防人身侵害等安全常识;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往返途中人身和财物安全;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二)教育学生不参与网络借贷、警惕商业诈骗和传销组织,不参加邪教及封建迷信活动,防范宗教渗透,筑牢安全防线。
(三)加强学生的消防意识,明确防火自救的重要性;严禁焚烧垃圾,严禁使用各类违章电器;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管理和使用。
(四)加强对校外实习和校外住宿学生的情况摸排,及时了解学生返乡和返校具体时间,做好此类学生的关心关爱工作。
(五)加强对学业困难、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和家庭矛盾突出等学生的帮扶联系工作,关心关注受灾学生情况,协助解决学生实际困难。
二、做好学生离校前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各学院要组织专人对学生的活动场所、活动区域(如学生宿舍、实验室和自习室等)加强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地排查管理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重点内容是提醒学生保管好贵重物品,关好门窗,切断水源、电源等,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清除。
三、切实做好寒假留宿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各学院应当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公寓统一管理,特别要加强防火意识,注意电器使用安全,杜绝火灾事故发生。各学院要做好寒假辅导员值班值守制度,保证人员到位和信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问题在做好应急处理的同时,第一时间上报学工部、研工部和安保部。
四、做好寒假留宿、返校相关信息统计工作
寒假留宿学生名单统一以学工系统中假期留宿审核通过名单为准。放假离校时所有学生须到住宿楼办理相关离校登记手续。
寒假结束后,各学院在2月16日对学生返校情况进行统计摸排。对未按时返校报到的学生,要逐一落实原因,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对无故不按时返校报到的学生,各学院要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要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逾期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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