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测评)和各项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46号)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5〕57号)的规定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做好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专业奖学金和相关单项奖评定工作。
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特别奖励办法》(杭师大〔2011〕148号)规定,做好特别奖励的评审和奖励工作。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需要提交的材料:师范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各类奖学金人数及奖金统计表,特别奖励汇总表。
2.报送要求:报送材料请按统一格式要求(具体格式见附件)打印并附电子表格报盘。各学院请于3月25日前完成各项评比,各类报送材料须一式两份,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院行政公章。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是加强学生教育与管理,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有效手段。要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相关程序规范做好各项评选工作,在把有关材料送学生处之前,务必向本院学生公示评选结果。由于奖评优奖项多、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学院要集中力量,确保及时、高质量地完成相关工作。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工部、学生处联系,联系人:张俏,联系电话:28869683;报送地址:恕园7-305。电子稿统一发送至 邮箱hznuxgb@163.com。
附件2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各类奖项情况统计表(电子稿、纸质稿)
学生处
2015年2月25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电子邮箱:xgbxsc@h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