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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学生寒假期间公寓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作者 : 学生处学生助理     时间 : 2016-12-26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今年寒假将于2017年1月13日正式开始。为更好地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寒假期间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做如下安排:

1.根据安排,学生1月16日前离校,离校时须到住宿楼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因假期学校整体安全管理较为薄弱,尤其是仓前校区,周边环境偏僻,安全治安相对较差,为减少安全隐患,原则上寒假期间学生不留宿。

2.若因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火车票等原因确定需申请延迟离校的,由学生本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假期延迟离校申请表》,交学院确认同意后报学工部(本科生)、研工部(研究生)审核,于1月6日前交后勤公寓服务中心,延迟离校的时间不迟于1月20日。考虑到安全管理,申请留宿学生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3.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寒假延迟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要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网络,定期走访学生,及时掌握延迟离校学生的基本情况。有学生留宿的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教师值班,并将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学生处、研工部。

4.学生返校时间请严格遵守学校的寒假整体安排,若因教学安排等原因需提前返校的,须由学院同意后分别交学生处、研工部和公寓服务中心。

5.基于学校的安全管理和学生的人身安全考虑,请各学院严格审核学生延迟离校或提前返校的原因。

仓前校区公寓服务中心服务电话:28865423

下沙校区公寓服务中心服务电话:28865928

特此通知。

学工部、研工部、后勤服务集团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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