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2012]103号)文件规定,要求学院于10月8日前,将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登记表和统计表”的电子信息(附件1)报送学生处,同时做好学生申请材料的存档备查工作(包括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贫困证明”或盖有民政部门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请学院按通知要求,尊重关爱学生,认真细致、及时高效的完成摸查、统计工作,按时上报,学校将对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进行汇总、审核,以便更好地开展接下来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费减免的评定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理工作。
学生处
2017年8月30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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