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春节前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开展2018年“春风行动”暨第十三次“助学助困”慈善救助活动,对园区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帮扶资助。根据《关于申报推荐开发区慈善救助对象的通知》(下沙高教办[2018]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此次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为我校下沙校区各学院(含钱江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态度认真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资助名额、资助金额和发放方式
请相关学院根据《开发区慈善总会“助学助困”名额分配表》(附件1)所分配的人数进行申报和推荐。资助金额为每人2500元。
开发区慈善总会根据学校申报推荐情况审核确定最终实际受助对象,将资助款通过银行统一转入学校账户,由学校转发给学生。
三、申请办法
1.各学院向学生公告本次资助活动的评定办法和名额。
2.学生向所在学院递交个人书面申请。
3.学院根据学生申请,认真审核,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后填写《开发区慈善总会“助学助困”救助学生申报表》(附件2)。
学生申报表填写要求:电脑打印、宋体小四、限一张A4纸内完成,但是“申请理由”栏的申请人签名要求申请学生本人亲笔书写;内容须如实填写;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各学院于1月12日中午12点前将《开发区慈善总会“助学助困”救助学生申报表》(附件2)纸质稿和申请学生2017年度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或者《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各一份递送学生处(仓前校区行政楼225办公室),同时将《开发区慈善总会“助学助困”救助学生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稿报送学生处;学校将于2018年1月12日—1月16日将获得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下沙高教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请学院高度重视此次评定工作,在切实摸清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定工作,按时完成任务。
学生处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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