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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作者 : 学工部     时间 : 2020-08-05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课题申报、项目清理与论文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

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是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3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我校2020年立项名额为2名

申报要求及方式

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至2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2.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出2个项目,确定报备项目的负责人将《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8版)》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申报相关流程与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3.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请提交《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2018版)》电子版,于20209月10日前报至邮箱12345@hz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老师,28866896

历年课题清理与论文征集工作

(一)项目清理

项目清理范围为2013年至2017年立项的浙江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上述项目须在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结题,未在规定时间内结题的,将对项目做统一清理。

2018年立项的课题请抓紧研究并结题。

(二)论文收集

论文收集范围为2017年以来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表或待发表的优秀论文和调研报告等。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相关成果于2020年12月10日前报送至邮箱12345@hznu.edu.cn。学校将择优推荐至《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杂志,经专家评审优秀的作品将由省教育厅予以表彰和展示。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8版)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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