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助学金的有关规定,经学生申请、学院评选、推荐,学校学生处初审,现将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以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0日至11月27日。
举报受理单位: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处。
举报受理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行政楼223办公室
邮编:311121,联系电话: 28865070。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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