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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青春引路人”辅导员主题宣讲活动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信息公开网     作者 : 学工部     时间 : 2021-04-20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贯彻落实学校党史学习教育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青春引路人”辅导员主题宣讲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要求

辅导员宣讲要坚持“以史育人·立德铸魂”总要求。宣讲要讲好党史,重点突出“英雄”主题,用好英雄事迹和英雄精神这一“教科书”,讲好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下半年宣讲以四史学习教育为主题,重点围绕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开展。

宣讲要突出“师大味”“杭州味”“浙江味”,要讲好我校与中共早期党团建设故事,讲好杭州、浙江的红色革命历史,发挥红色资源教育教化功能,让学生接受红色校史教育,增强学校作为最早传播民主思想主阵地和中国共产党早期活动发祥地之一的荣誉感、责任感。

宣讲要到青年学生中去宣讲,在宣传新思想和百年党史上下功夫,不断筑牢青年学生理想信念,厚植学生爱党爱国爱校情怀。

二、宣讲安排

(一)宣讲团首次集中宣讲

时间:4月23日(周五)14:00;

地点:慎园8-102;

主讲人:王洪涛、王凤栖、万燕、吕倩蕾、茹姿韵、杨迪;

参加对象:经济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沈钧儒法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医学部等学院学生代表。

(二)学院分批宣讲

时间:4月-7月;

宣讲安排:宣讲团成员宣讲,由各学院结合实际,邀请宣讲团成员走进学院开展宣讲,原则上各学院宣讲不少于一次。辅导员宣讲,各学院辅导员要通过班会、学生干部工作例会、学生年级大会、党员大会等平台,结合党课、团课、形势政策课等形式开展宣讲不少于一次,各学院要努力实现辅导员人人宣讲、人人能讲的良好氛围。

工作考核:各学院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将辅导员宣讲视图资料、文字总结等情况报送至学工部,辅导员宣讲情况将纳入其年度工作考核,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7月10日。

联系人张老师,28866896;联系邮箱:xgbxsc@hznu.edu.cn。

党委学工部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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