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更好的完成本学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此项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一) 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本学年,我校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老学生超过千人,根据国开行要求,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9月份)登录其系统将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证明”)信息进行确认。
请学院收集“受理证明”(要求学生在其右上角空白处写上学号信息)并填写汇总表,于9月28日之前将电子汇总表发于指定邮箱,为不影响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按时发放,请学院积极配合做好收集工作。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为及时把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信息报送给计财处和教务处,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本学年能够正常参与选课环节,要求学院统计在各类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信息;9月26日之前,学院将信息汇总表(附件1)的电子稿报送学生处。
二、就学地助学贷款工作
(一)老生助学贷款申请后续工作
10月15日之前,各学院将上学期已提交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老生的成绩单和加盖了本学期注册时间的学生证复印件递交学生处行政楼223办公室。
(二)新生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1.新生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日起正式启动,学院应及时通知到位,组织相关学生填写《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认真收集、整理和审核相关申请资料。
2.《工商银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各学院9月26日开始到行政楼223办公室领取。
3.本通知提及和未提及的所有助学贷款申请资料要求的电子稿将另行发给学院,所有需学生填写的材料均由学院自行复印和打印。
4.10月15日前,学院将审核合格的助学贷款申请的书面材料递交学生处(行政楼223办公室),同时将《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稿报送学生处。
附件1:2021学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表(非国家开发银行办理)
学生处
2021年9月22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电子邮箱:xgbxsc@h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