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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杭州师范大学首批辅导员网络工作室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作者 : 学工部     时间 : 2023-03-24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以及《关于推进浙江省高校一流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教工委〔2022〕10 号),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培养一批网络思政教育领域的优秀个人与团队,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辅导员网络工作室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助推学生成长为初心,以服务学生发展为核心,以解决学生困惑为重心,通过两年努力,孵化培养一批在政治思想、业务能力、育人成效上具有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的辅导员网络思政工作团队。推动我校网络思政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师大贡献。

二、申报对象

辅导员网络工作室申报人即工作室负责人,应为专职辅导员(含学院副书记),可单人申报,也可组团申报,专、兼职辅导员均可担任团队成员。

三、建设途径

辅导员网络工作室以钉钉专属应用“师云e站”为基础平台,通过发布原创文章、原创视频,在线答疑解惑、辅导咨询等多维方式,搭建起辅导员与学生之间富有思想性、实效性、引领性的交互平台,提升我校学生思政工作的灵活度、契合度、同频度,全方位立体式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与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

辅导员网络工作室建设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分别通过立项和评比的方式给予经费支持,采用逐年分批次、分层级推进,以孵促建,以建带孵,孵建结合;鼓励辅导员网络工作室建设与线下工作室建设共时与同步,实现新阵地开拓与旧资源整合的兼容互动。

四、立项与建设

首批拟立项辅导员网络工作室15个左右,立项经费资助1万元/个。申请与立项建设流程如下:

1.申报备案阶段(2023年3月24日-2023年4月10日)

   填写《杭州师范大学辅导员网络工作室建设立项申请表》(附件1),报学工部备案。

2.预建设阶段(2023年4月11日-2023年10月17日)

根据申请立项的工作室建设内容和预期目标,在钉钉常用应用中的“师云e站”进行工作室的开通、建设与运维。具体操作方法见《杭州师范大学“师云e站”辅导员网络工作室建设操作指南》(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师云e站”使用指南·通用版》(附件3)。

3.验收与立项阶段(2023年10月下旬)

根据立项申请和预建设情况,填写《杭州师范大学辅导员网络工作室建设验收与立项表》(附件4),由学工部组织专家对工作室的建设成效进行评价与验收,确定是否正式立项。对于正式立项的工作室,预拨经费0.5万元/个。

4.动态督建与评比阶段(每1年为周期)

从立项文件发布日计起,以1年为周期进行长效督建,实行星级评定,动态调整,依评定结果拨付剩余经费0.5万元/个。此后以每1年为周期,根据星级评定结果,并结合当年整体经费情况,给予运维经费。

未正式立项的工作室,可继续进行预建设,学工部于每年10月中旬左右对预建设的工作室进行验收与立项;每年3月启动新一轮辅导员网络工作室的申报。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与推进辅导员网络工作室的建设,鼓励全体辅导员均开始申请和预建设,每个学院至少推荐1-2个个人或团队参加首批辅导员网络工作室建设。申请材料请于2023年4月10日前提交,电子版发送至xgbxsc@hznu.edu.cn(注明“***辅导员网络工作室立项申请”字样),纸质版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交至学生处227办公室柯老师。

未尽事宜请联系:柯老师,28869683。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辅导员网络工作室建设立项申请表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师云e站“辅导员网络工作室建设操作指南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师云e站”使用指南·通用版

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辅导员网络工作室建设验收与立项表




党委学工部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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