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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十三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践育人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作者 : 学生处     时间 : 2023-11-09

各学院:

第十三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践育人项目即将结题,现将结题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3年第十三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践育人项目批准立项的同学(含重点、一般)。

二、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照《立项申报书》按期完成预定研究任务,已完成的最终成果与原《立项申报书》相一致。

2.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践育人项目结题报告书》及报送成果材料(如活动纪实、调查报告或论文等),学院审核并填写学院意见,2023年11月20日之前由学院统一将结题材料的电子文稿发至hznuxszzzx@163.com邮箱,申请结题。

三、重点项目答辩的相关事宜

答辩要求:每个项目1名主答,1至2名课题其他参与者。

主答陈述5分钟,专家提问和答疑5分钟。

答辩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29日下午13:15分行政楼229会议室

请各学院根据学校通知精神,联系项目负责人,配合开展结题工作,督促学生高质量完成结题工作。

附件1:2023年第十三期实践育人项目立项汇总表

附件2:困难生实践育人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3:调研报告(或论文)的格式要求






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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