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队伍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告通知 > 学工队伍

关于全面梳理杭州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坊)的通知

来源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作者 : 学工部     时间 : 2025-04-10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落地见效,根据《杭州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坊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对杭州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坊)进行全面梳理。

1.对历年批准设立的辅导员工作室(坊)进行建设成效评估。超过一年未接受评估的辅导员工作室(坊),应于4月20日前提交工作总结和未来一年建设方案及长期建设规划,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该工作室(坊)自动撤销;评估通过的予以继续支持建设。

2.支持和鼓励2024年下半年以来批准成立的辅导员工作坊建设(具体名单详见https://xgb.hznu.edu.cn/c/2025-03-31/3072267.shtml)。

3.规范辅导员工作室(坊)建设,实行动态调整制。

1)常年接受申报并审核成立新的辅导员工作坊。辅导员可随时提交申报材料(参考《关于开展杭州师范大学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坊申报的通知》),申请成立新的辅导员工作坊,重点支持与《申报指南》密切相关的工作坊建设,原则上不支持新成立与已有工作室(坊)建设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室(坊);

2)根据辅导员工作室(坊)建设成效评估结果,每年对已有工作室(坊)进行动态调整。成立满一年,或评估后满一年的工作室(坊)应主动提交评估报告,通过的继续予以支持建设;超期不申请评估的,或评估未通过的,予以撤销。

4.工作室(应根据自身建设主题,按建设方案开展工作。整合校内外资源,搭建跨学院、跨部门协作平台,推动协同创新;聚焦学生工作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可推广的典型案例、课程资源及实践项目,服务全校学生成长需求提升辅导员队伍的育人能力,打造专业化团队

历年辅导员工作室(坊)的评估验收材料、拟申请成立新辅导员工作坊的材料,请根据要求发送至邮箱xgbxsc@hznu.edu.cn。未尽事宜,联系学工部吴朵美,联系电话:0571-28865063。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2025410


快速链接

关注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电子邮箱:xgbxsc@hznu.edu.cn

官方微信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2021 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版权所有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亿校云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电子邮箱:hsdxfb@163.com
Copyright © 2020 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