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告通知 > 学生资助

关于开展杭州师范大学首届寻找我们身边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资助育人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作者 : 学生处     时间 : 2025-05-21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和浙江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提升学生资助宣传教育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走出校门、接触社会、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感恩奉献意识和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资助育人实践活动。通过选聘“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组织学生深入基层、走进校园、服务社会,既能让受助学生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又能通过实践锻炼提升其综合素质,实现“受助—自助—助人”的良性循环,彰显资助育人实效。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校规校纪;

2. 曾获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或校级资助,品学兼优;

3. 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实践能力;

4.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勤工助学或资助政策宣传活动,表现突出;

5. 优先推荐曾获校级“自强之星”“勤工助学之星”荣誉称号的学生。

二、活动内容

各学院要因地制宜,结合学院和学生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组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实践活动,以下内容供参考:

1.开展“筑梦家访·资助政策送到家”活动。利用寒暑假等假期,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讲团,组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走访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介绍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例,增强学生及家长防诈骗意识。

2.开展“薪火传承·青春榜样进校园”活动。践行大中小思政教育一体化要求,利用寒暑假等假期,结合招生宣传和暑期社会实践,组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回到中小学母校“现身说法”,讲述奋发向上的成长故事,发挥其榜样引领作用,彰显资助育人成效,引导鼓励更多学生积极探索、追求梦想。

3.参与地方公益志愿服务工作。高考招生录取期间,组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市、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当地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资助宣传工作。组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在校期间利用课余时间,协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办理工作,担任日常资助政策宣讲员等;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等作品,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资 助政策和育人成效,营造资助人人知晓、人人理解、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推荐1-3名同学为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于2025年6月5日前将《杭州师范大学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汇总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hznuxszzzx@163.com,邮件命名格式:“XX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材料”

2025年8月25日前将《杭州师范大学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附件2)、《学院活动总结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hznuxszzzx@163.com,邮件命名格式:“XX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总结”。(内容包括:活动概况、实施内容、育人成效、问题与建议等)。

此项目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后续将结合活动总结及成效,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并推荐至省级评选。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28865070。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汇总表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总结表



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
2025年5月21日


快速链接

关注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电子邮箱:xgbxsc@hznu.edu.cn

官方微信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2021 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版权所有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亿校云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1121 电子邮箱:hsdxfb@163.com
Copyright © 2020 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