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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杭州师范大学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坊申报的通知

来源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作者 : 学生处     时间 : 2025-02-28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打造辅导员学习成长“共同体”,构建前辈领航、朋辈互助平台,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精品项目,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坊申报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学校学生工作特点,通过开展实践探索、学术研究、交流探讨、提升能力、成果应用等,培育一批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辅导员团队,努力打造专家型辅导员骨干,使辅导员工作坊成为辅导员展示风采的窗口、创新育人理念方法的平台和孵化思政教育工作专家的摇篮,推动辅导员工作和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广一批育人成效明显、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着力建设高质量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构筑立德树人新格局。

二、工作职责

工作坊应按照《杭州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坊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要求做好提供学生辅导、促进团队成长、开展专题研究等相关工作。

三、立项数量

本批次工作坊立项数量不限。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主理人申报条件

(1)专职辅导员(含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每人最多可申报2个工作坊主理人。

(2)对申报的建设主题具有浓厚的兴趣,或在相应工作领域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和实践基础,能带领团队有序开展工作。

(3)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大胆探索,敢于创新,有独特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模式,在师生和辅导员队伍中有较强的影响力。

2.团队成员条件。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团队成员最多可结合个人专长或专业背景加入2个工作坊。

3.工作坊实行主理人负责制。每个工作坊设主理人1名,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院联合申报,原则上应包含至少两个学院的辅导员。成员一般应具有共同的研究基础和相关联的研究方向,研究工作有良好的互补性,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和协作精神。

(二)建设方向

工作坊应围绕某一辅导员具体专项工作来设计和建设。具体可参考《杭州师范大学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坊申报指南》(附件2)。

(三)命名原则

工作坊以建设方向特色命名,由学校组织评审、确定立项后予以冠名。各辅导员工作坊在工作周期内不得随意更换建设方向和工作坊名称。

(四)建设周期

工作坊建设实行年度评估制。具体根据《杭州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坊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申报程序

(一)主理人招募。根据工作坊申报指南,个人可结合工作专长、兴趣点,凝练工作坊研究方向,填写《杭州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坊主理人申报表》(附件3),于3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xgbxsc@hznu.edu.cn,文件命名格式:学院-姓名-工作坊名称申报材料

(二)确定主理人及其工作坊。3月上旬,学工部根据申报情况确定拟设立的主理人名单及其工作坊建设初步规划。

(三)成员申报、选择及工作坊建设方案制订。3月中旬,开展主理人与成员双向选择,并对工作坊的名称、建设目标、实施计划等开展进一步研讨,形成完善的工作坊建设方案。

(四)确定公布工作坊。3月中下旬,学工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确定公布第二批工作坊名单、主理人及成员名单。

未尽事宜,可联系学工部吴朵美,联系电话:0571-28865063。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坊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坊申报指南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辅导员工作坊主理人申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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